2008年1月10日 星期四

風生水起好運來陰宅與塔位

風生水起好運來陰宅與塔位
論陰宅(也就是墓園風水)社會變遷,風俗易法,習俗上亦有所改變,現代人仙逝後,漸以(進塔)火葬,代替土葬,其實土葬和火葬,所用法務是一樣的,古云﹕萬本歸宗,一個人的仙命屬向,是沒變也,也就是從本命仙命來搭配所屬坐山立山、分金線、山頭配月令、四季五行、三元 三合 玄空 九星卦理等才是正理風水堪輿,如今占百分之95%綵火葬、火葬完進塔〈進金〉,而未請地理師去堪輿方位、地理,就〈進塔〉那是不對的理論、註成後遺症的困素就漫漫程現出來,由想而知,後代子孫就一年不如一年,造成怨天恨地。

由其是歷代祖祠寶塔,老一輩的人,祇重內部排樣美就好,而不重仙逝人的坐山立向、分金,祇知土葬風水而于。

今在此給各位正確解答﹕
土葬和火葬(進塔)所用法務是一樣的,盼此能帶給諸位清楚的避開諸凶神惡煞,因而帶來更多的平安興順利。
安葬全章:
蓋聞者藏也。是人子送終之切事。則選擇家之緊要也風生水起好運來陰宅與塔位。葬乘旺相之期則丁財俱興。

乘衰敗之期。則凶禍立至。從亡者剛過亡,即開始擇日入殮、(安靈、齊醮俗稱作功德)

移柩、告別式禮儀、安葬或火葬進金(一直到除靈、成除服)。

例外得尋仙命坐山、破土、安葬、立碑、完盆謝分金。新墓完盆後,隔年第一次掃墓謂稱:開墓頭,要擇良辰吉日,於春社前祭典,日和時不宜沖仙命及主事者,

◎ 註﹕若墓在年初完盆,亦是在隔年春社前才(開墓頭)
◎ 註﹕第一年(開墓頭)要在清明節前擇良辰吉日祭祀。
◎ 註﹕第二年要在清明節當日祭祀。
◎ 註﹕第三年要在清明節後祭祀。
 
安葬之法務﹕

一、 宜山龍大利。正體、洪範生旺有氣。山運、龍運俱得旺氣。五運、六氣生扶山龍。
又取日精月華明耀祿馬貴人聚臨。三德天帝到坐。
太陽、太陰五星主恩。順度天星轉臨坐向三合朝拱照局歸垣陞殿併得斗首、元、武、廉、居四柱。
而坐地有氣。加合演禽、奇門、太乙、五福、六、四課、三傳葉吉。
(仙命五行納音屬﹕山頭配月令、四季節氣月令、三元、三合、九星卦理)。
 
二、 四柱宜歲德併合。天月德。天月德合。天赦願。毌倉、益後、天月恩。時德。
三合。六合。明星。大明。鳴吠。鳴吠對。地虎不食日。
 
三、 四柱忌沖山、三殺、劍鋒、八座、陰府、炙退、大退、箭刃、官符、羅喉山殺、八曜殺、星曜、消滅、沖丁、文曲、日流太歲、戊巳都天、天地燥火、山運勿剋、祿命勿沖。
 
四、 四柱忌擇三喪日、大重日、重復日、正八座、破、收、開日、真滅沒日、橫天朱雀十七日、月殺、地空。
 
五、 仙命忌犯六沖、三殺日時、回頭貢殺、天罡四殺、三刑、箭刃、官符、入地地、掃地空、冷地空、寸土無光、祿去空亡。
 
六、 祭主犯六沖日時、三殺日時、回頭貢殺、三刑、箭刃、太歲壓、歲害殺、的呼(偏沖)。犯之大凶主應損傷人丁、敗財。餘例趨避、惟在孌通制化用。
 
七、 造命宜陰陽不雜。【乾甲、坤乙、子癸申辰、午壬寅戍十二龍屬(陽),宜立陽向收陽水宜用申子辰,寅午戍(陽)日】。
【艮丙、巽辛、卯庚亥未、酉丁巳丑十二龍屬(陰),宜立陰向收陰水風生水起好運來陰宅與塔位。宜用巳酉丑、亥卯未(陰)日】
 
改墓篇:

一、 改墓﹕經云﹕凡要改墓有五不祥者、則速改之、五不祥如下﹕

■ 塚無故自陷。
■ 塚上草木枯死。
■ 家中有男女淫亂風聲。
■ 男女忤逆、顛狂、劫害、刑場。
■ 人口不安、事業失敗、家產耗散、官司不息。有此五種者,即宜速改之。
二、 凡要改墓有如下三祥瑞,即不可改之。

■ 開之見生龜、蛇之生氣物。
■ 土中有水溫暖色如乳氣或如霧氣狀。
■ 紫籐交合棺木。
以上三項俱吉。若改之必受災殃。